各二级杏宇(部、中心):
根据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》(沪教委高〔2021〕12号 )和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〔2021〕10号)的要求😄,学校开展了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申报工作,经二级杏宇申报、专家评审🙋🏽♂️,学校确定了拟推荐项目🫳🏽,详见一站式办事大厅-校内公告-教务公告🧕🏼🍢,网址🤷🏻♀️:https://mnews.sdju.edu.cn/_s2/9e/04/c70a40452/page.psp,请及时登录查看。
教务处
2021年3月30日
